关于开展江汉大学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7-02-22浏览次数:2463

关于开展江汉大学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行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于3月5日之前选拔、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复赛。同时,为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江汉大学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0日-3月3日

二、活动组织

(一)成立“江汉大学第四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工作。

(二)评委由相关专家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成。

三、人员范围

专职辅导员,工作年限不限。各学院原则上至少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

四、竞赛内容

(一)初赛:2月27日下午2:00(周一)师生活动中心110会议室

1)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不定项选题、改错题、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要文件等。限时90分钟。

2)网文写作不限字数,不限文体,主要考察辅导员理论素养、文字表达能力以及网络素养。限时30分钟。

按初赛成绩取10-15名选手进入决赛。

(二)决赛:3月3日下午2:00(周五)

1)主题班会策划。(5分钟)采用PPT汇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PPT具体阐述班会主题、目的、前期准备、具体实施细则及视频录制条件等。如提前准备了班会录制视频的于3月2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师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班会视频不得做成活动纪录,不得做成艺术片,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限时10分钟。

2)案例分析。(5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选手现场抽题,围绕案例中的问题本质、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及相关启示进行阐述。限时5分钟。

3)谈心谈话。(6分钟)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政策、学生特征、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

五、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大赛活动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若干。对获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与辅导员的年终考核进行挂钩,并作为辅导员津贴发放、职级晋升的基础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于2月22日下班前将参赛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师生活动中心212办公室。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辅导员参加。

联系人:黎露

联系电话:18986023725   邮箱:332658821@qq.com

党委学工部(处)

2017年2月19日



辅导员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