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琦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2294

关于做好2017年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相关精神要求,为有序组织生源地贷款工作,让学生提前做好贷款相关准备,现就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做好政策宣传。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各学院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QQ群,安排专人管理,并加大宣传,让有意向申请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加入到QQ群中,及时将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宣传到学生同时方便对贷款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诚信教育。

  1. 熟悉工作流程。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老师要熟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程序,包括在校生新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生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的流程必须要了解清楚。对学生咨询的问题,不熟悉、无法解答的不得随意答复,可以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告知学生直接咨询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以免造成误解。

    3、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需包含如下内容(见附件一)

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6月3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需包含如下内容:窗体顶端

(1)上一学年在助学贷款的帮助下,个人的学习情况、思想状况、家庭负担情况等有何进步和改善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若学生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学院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

(2)提出续贷申请,承诺感恩、回报社会等“续贷声明”是申请续贷的“必须”环节,两层审核(高校和地方资助部门)通过后才会放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和续贷学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今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公告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外发布,请提醒学生及时关注。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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