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武汉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3浏览次数:2391

 

各学院:

   2012年武汉市政府奖学金名额已下达我校,现将各学院的名额下拨,为做好2012年武汉市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在评审过程中,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对所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经学院评审后将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审

武汉市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学生个人纸质事迹材料由各学院留存。

三、评选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德育成绩在85分(含)以上;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学习成绩(11级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其余年级按平均学分计算)名列本年级本专业(11级)或班级(其余年级)前25%

四、公示与投诉

各院市政府名单长生后,要在本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质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答复仍有异议的,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各学院在市政府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要向全院学生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于评审期间在学院宣传栏张贴院评审工作小组名单及院、校级投诉方式,及时接受家长及学生咨询、投诉,坚持公示制度,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学校投诉电话分别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4230585

校纪委:842258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邮箱:zzzx@jhun.edu.cn

四、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学院于127日下午430分前(星期五)将以下资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申请审批表一份、初审名单表一份,并将初审名单电子档发送到zzzx@jhun.edu.cn):

    联系电话:027-84230585

附件: 1、武汉市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武汉市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年十一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