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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军事理论》课程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8-03-05浏览:301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训改革的意见》(国办[2017]76号等文件精神,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决定在辅导员队伍中继续选拔承担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试讲进行选拔。

二、选拔对象

普通本专科学院辅导员,党委学工部(处)、人民武装部、校团委干部,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三、试讲方式

1、时间:拟定于2018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方式:利用板书、PPT等方式进行试讲。提前抽签决定试讲顺序和主题。

3、时长:每人20分钟。

4、主题(依据现行教材《大学生军事教程新编》,湖北人民出版社)

1)第一章第一节 国防概述

2)第二章第二节毛泽东军事思想

3)第三章第三节我国周边安全环境

上述3个主题通过提前抽签方式选其一。

四、报名

有意向的同志可于3月16日(第周周)前提交试讲报名表。

联系人:张晓松;联系电话:027-84798116。

              军事课教师报名表.doc

               军事教研室

                                             20183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