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征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王配才发布时间:2017-12-21浏览次数:258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树立学生典型,传递正能量,学校决定征集2017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现将优秀事迹编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事迹材料申报对象:

2017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专科生(38人)。

二、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一)个人简介:

1、简介要求。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院、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请严格按照上述信息的顺序逐一编写。

注意:(1)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2)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逐级排列,一般是国家、省级、校级;(3)重要的奖项、荣誉后,若有重要的期刊论文发表或论著出版,可以一句话简要说明。

范例:×××,男,汉族,××年×月生,中国共青团员(或中国共产党党员),××学院××级学生。曾获校长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奖等,在国家级刊物《××××》××年第×期上发表论文1篇。

2、事迹简介。按照感动中国、感动江大人物颁奖词形式撰写,字数不超过400个字。

3、人生格言(座右铭)。要求内容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形式上简洁而精练,凝结为一句话最佳,可中文也可英文,字数不超过40个字。

(二)事迹正文:

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文章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以内,

1、写作视角以第三人称行文,要用助学成才典型的励志故事栩栩如生地再现其在困境中的成长经历,突出其在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扶助下如何不断战胜困难,从而在学业和事业发展中取得相对突出的成就。要达到用“身边的故事”让广大同龄人关注他们并与之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从而自觉珍惜大学时光、勤奋学习、回报社会的目的。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召力和号召力,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

2、文章标题要求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力求浓缩并体现人物事迹的特色,不要超过16个汉字。文内小标题者,一方面文内小标题要贴合文章标题立意,能提炼出每部分的核心内容;另一方面小标题的表达,要注意炼字炼句,使之富有文采,并注意小标题之间的呼应和小标题文字结构的匀称。

3、文章内容的组织上,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一是正文大标题下要有一段导入语,不要在文章题目下直接列小标题。主体内容不要面面俱到,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避免单纯罗列思想、学习、工作、品德情况,切忌写成全面总结式的个人汇报。

4、文章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重点突出自身的优势,强调用1—2个小故事或事迹反映学生的特长,并注意对这些小故事或事迹中的人物神态、心理、言行等加以生动、细致的刻画,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地虚构情节。

(三)师长点评:

100字以内,由学院领导、学院教授、专业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点评者的单位、身份、姓名),注意对学生进行整体评价,不需要再罗列奖项。

三、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要求

为保证质量并取得真正的引导和鼓励作用,请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查,要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予以指导和把关。

四、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1229

五、先进事迹材料申报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稿方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易老师,文件名称为“学院名称+国奖学生事迹+学生姓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