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军事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鄂发[2013]5号)等文件精神,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决定在辅导员教师队伍中继续选拔承担《军事理论》课程的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试讲进行选拔。确保试讲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二、选拔对象和培养
选拔对象为各学院辅导员,党委学工部(处)、校团委人员,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三、试讲方式和内容
1、试讲时间:拟定于2016年4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方式:在讲台上利用板书、PPT等多种方式进行试讲。现场抽签决定试讲顺序和主题。
3、试讲时长:每人20分钟。
4、试讲主题:
(1)第一章第一节 国防概述
(2)第二章第三节 毛泽东军事思想
(3)第三章第三节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
上述三个主题通过提前抽签方式选其一。
四、报名
有意向的同志可于3月24日(第五周周四)前提交试讲报名表。
联系人:张晓松;联系电话:027-84798116,18986023739。
人民武装部军事教研室
2016年3月18日
附:军事教研室新任教师试讲报名表
军事教研室教师试讲申请表
一、基本信息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校、专业 | |||||||||||
学位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职务 | 职称 | ||||||||||
有无高校教师资格证 | ||||||||||||
现工作学院(部门) | ||||||||||||
二、教育经历(本科、研究生) | ||||||||||||
三、工作经历(包括:研究方向、授课经历等) | ||||||||||||
四、培训经历 | ||||||||||||
五、拟承担课程 |
军事理论 |
江汉大学人民武装部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