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熊巧春发布时间:2021-10-19浏览次数:350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学院按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做好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开年(班)级大会,做到资助政策全体师生人人知晓,参与人员熟悉理解评审人员精通,确保资金用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弘扬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正能量;摈弃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同时倡导非贫困或已脱贫的同学主动放弃资助,抓住契机做好感恩教育。

二、各学院按照划拨名额(见名额分解表)进行评审,名额分为本科和专科两部分,专科名额有结余的情况可转为本科使用。评审过程中既要执行对建档立卡学生的资助标准,也要兼顾公平,本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获得2020-2021学年度江汉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且2020-2021学年度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及重修现象不得与当年国家奖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兼得。学院在审定励志奖学金时应在当年度有资格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中以获得校内奖学金的等级排序作为该项奖学金的优选条件,不得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当成对学生会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等类型学生的专有奖励。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一等和三等人数必须一致,原则上一等和三等助学金人数分别应该占总资助人数的10%-30%之间,总体符合正态分布)。

三、各学院应根据工作要求,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本学院、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组织本学院各年级学生开展评审工作各学院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对院系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交至学校

四、合理确定毕业班学生受助比例。国家奖助学金评定范围是所有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大二以上),学院不得把毕业班学生排除在受助学生范围外,要结合学生实习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实习报酬等确定合理资助比例。

五、实事求是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对所有参评学生进行学籍和成绩核对,确保励志奖学金的资格无误。

六、注意甄别精准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学院要对精准扶贫对象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另一方面在评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班级民主评议意见,实事求是的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七、在评审中加强过程管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行民主评议的,班级、院系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参加评议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要掌握评议、评审、资金发放全过程情况

八、所有资助资金必须通过校园银行卡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材料集中审核后,将直接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学生账号进行发放。学院须督促受助学生保持校园银行卡的畅通,尤其注意确保新生新卡激活,配合做好资金发放的通知和解释工作

九、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要向全院学生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及时接受家长及学生咨询、投诉。评审结果通过网络和线下公示三个工作日坚决杜绝相关人员通过国家奖助学金收受学生财物或请吃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学校投诉电话

学生处:84235236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84230585

校纪委:842258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投诉邮箱:zzzx@jhun.edu.cn

十、评审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备档,其中电子档材料在11月51200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档材料在11月9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师活108学生资助档案室。具体有:

1.班级评审小组填写的《奖助学金班级确认表》,按年级、班级排序(纸质)

2.学院公示的电子照片,包含评审期间公示的评审工作小组及投诉方式的照片(电子、学院需备存)

3.获励志奖学金学生本人事迹材料一份(提供纸质和电子档材料报送资助中心,电子档以学生学号和姓名为文件名,学院备存电子档),以及盖教务章上学年全课程、全环节成绩单一份(纸质)

4.2021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2020-2020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备案表》、学籍证明各一份(纸质及电子,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或教务公章并分管领导签字

5.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报告各一份,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纸质、电子材料报送资助中心一份,学院备存一份,纸质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

1、江汉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2、江汉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3、奖助学金班级确认表(附件3)

4、江汉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学院汇总表(2021)(附件4)

5、江汉大学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学院汇总表(2021(附件5)

 

联系人  :方云龙  谭银博  

联系电话:84230585

电子邮箱:zzzx@jhun.edu.cn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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