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每周升国旗仪式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安排
周次 | 日期 | 单位 |
一 | 9月4日 | 人文学院 |
二 | 9月11日 | 护理与医学技术学院 |
三 | 9月18日 | 音乐学院 |
四 | 9月25日 | 商学院 |
五 | 10月9日 | 设计学院 |
六 | 10月16日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七 | 10月23日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八 | 10月30日 |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
九 | 11月6日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
十 | 11月13日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十一 | 11月20日 | 生命科学学院 |
十二 | 11月27日 | 体育学院 |
十三 | 12月4日 | 美术学院 |
十四 | 12月11日 | 医学院 |
十五 | 12月18日 | 外国语学院 |
十六 | 12月25日 | 教育学院 |
十七 | 1月2日(星期二) | 高尔夫学院 |
十八 | 1月8日 | 法学院 |
十九 | 1月15日 | 国旗仪仗队 |
二十 | 1月22日 | 国旗仪仗队 |
2. 注意事项
升旗当天早上7:00前,各学院学生在英才广场集合完毕;7:15升旗活动完毕,各学院学办如有变化或安排,请提前3天与国旗仪仗队联系,国旗仪仗队负责人,吴忌,15285271157;任文娟,18186451928;国旗仪仗队指导老师,张晓松。音响设备及升旗工作由国旗仪仗队负责。
10月2 日第五周周一为国庆节公休,1月1日第十八周周一为元旦公休,升旗仪式国旗仪仗队负责。
联系电话:84798116;联系邮箱:573971096@qq.com。
人民武装部 军事教研室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