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请各学院本学期严格按照《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评定工作,并与按以下时间要求将电子档名单和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
1.电子档——包含学院家庭困难学生数据表(电子档),于2017年10月19日下午4点30分前报送。
2.纸质档案——于2017年11月9日下午4点30分前报送,报送内容如下:
2017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及诚信承诺书。请学院将上述材料类型按学生单个汇总,并将汇总材料分班级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部分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未能及时报送的请学院做好记录。
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及诚信承诺书。如家庭经济情况出现重大改变的需按新生要求报送纸质材料。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1日
附表1、2 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附件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评分表评分说明.doc附件4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本专科学生2017年版).doc附件5 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及诚信承诺书.doc附件6 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