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发布者:王配才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3217

按照《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江校学[2017]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统招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分为校级岗位和院级岗位,根据校内各职能部门、附属单位及二级学院实际用工需求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江汉大学2018-2019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勤工助学岗位公开发布

校级勤工助学岗位根据用工单位招聘需求进行全校发布,院级岗位由各学院自行发布。

三、勤工助学对象

具有江汉大学学籍的统招全日制本、专科在读学生

四、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关工作;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勤奋刻苦;

3、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五、招聘及面试

各单位自行招聘(学校不组织集中招聘)

六、招聘流程

方式一:申请学生登录江汉大学工党委学工部网站,进入“资助中心”栏目,查看《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根据岗位要求申请岗位联系用工单位申请岗位,提交填写完整的《江汉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2),如符合要求,招聘单位将联系应聘学生,并安排面试,面试通过后,可安排上岗。

方式二:申请学生登录“今日校园”(手机APP),注册后,进入“移动勤工助学”(校内服务),点击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提交申请后,如得到招聘单位面试通知,可携带《江汉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可安排上岗。

勤工助学日常管理

1. 校内用工单位应负责勤工助学学生岗前培训、岗位安排、业绩考核等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勤工助学劳酬的核定与报送工作

2. 校内用工单位应指派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工作人员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指导

3.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勤工助学岗位,不得在多个岗位工作。

4.招聘单位应优先聘用我校家庭经济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劳酬标准

勤工助学工资上限为360元/月,临时岗位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用工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具体工作量核算。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甘来老师联系,电话84230585

地址:江汉大学师生活动中心210室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十一

江汉大学2018-2019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一览表(附件1).xlsx江汉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