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汉大学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相关要求,现将2017-2018学年“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由武汉传媒学院捐资设立的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江汉大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的普通在校生。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管理办法的精神,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评选,同时做好获奖学生的感恩教育。
严格按照划拨名额进行等额评审(见名额分配表),评选条件参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现就几个重点问题进行强调:
1.综合测评以2017-2018学年排名为准;
2.当学年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评审标准;
3.对在学术科研、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精神文明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可优先考虑,适当放宽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排位。
4.学生申请“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与当年获得国家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武汉市政府奖学金以及学校各类奖学金兼得,但不能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企业在学校设立的同类奖助学金兼得。
5.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
三、在评审中要加强过程管理,注意保留评选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坚持公示制度,遇到投诉及时回复上报。
四、请于11月14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
2.“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电+纸);
纸质档提交至师生活动中心21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56134787@qq.com。
五、附件
附件1:江汉大学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汇总表
附件4:“起龙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解表
江汉大学学生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