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生源地贷款还款提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0浏览次数:2553

 

各学院:

为落实鄂学助[2012]19号《关于积极配合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落实提醒机制,积极配合各生源地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贷款催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贷后管理责任

离今年1220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日仅剩下一个月左右时间,国家开发银行总行是以每年1220日收款情况作为考核各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依据,并作为下一年度贷款发放额度的参考因素,学生违约也是以1220是否还款为准,错过1220的还款时间,将给学生信用和学校贷款工作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需将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都有责任人负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现将上学期末各学院报送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名单作为附件,请各学院按名单电话、短信或qq通知各个学生,联系上学生后请更新联系方式,并在备注栏注明已提醒。如qq、短信无回应时一定要电话确认一次,否则应作为未联系上登记。此项工作请与1220日前将电子档反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讲清政策,加强诚信教育

请各高校利用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提醒尚未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从1121开始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欠缴本息,并在1220以前按要求和规定流程(见“湖北学生资助网”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 http://zzpt.e21.edu.cn/)将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或支付宝专用还款账户)中。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已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完全对接,对1220未按期偿还本息的贷款学生,自动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记录为违约,违约记录至少保留5年,对学生今后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等产生直接影响。同时如果本金逾期,将根据合同条款收取高额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各学院在宣传政策及协助提醒还款过程中,既要讲清政策,又要注意催还款过程中的方式、方法。对于恶意不还的学生,要做好教育工作。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在校贷款学生诚信教育和还款意识的培养。

三、营造氛围,开展还款提醒短信用语征集活动

为加强还款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营造诚信还款氛围,做好今年还贷学生催收提醒工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还款提醒短信用语征集活动,要求如下: 

1、题材不限,以原创为主,字数在100字左右,如部分引用,请备注引用内容;

2、内容以政策宣传、温馨提醒、诚信教育等为主,既能起到宣传政策,又能让贷款学生留下深刻印象,按时还款;

3、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3条以内的催还款短信用语,填写《还款提醒短信征集推荐表》(附件1)于1122(星期四)中午1330分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zzzx@jhun.edu.cn

 

 

附件:1、还款提醒短信征集推荐表

      2、各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名单(请在qq群中下载)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