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工作的通知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以及武汉铁路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暑假大学生运输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寒、暑假火车票发售工作,加强对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提高对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认识
1. 优惠卡是全日制本、专科生及研究生购买火车优惠票的唯一凭证,非全日制学生不享受优惠政策。
2. 优惠卡应同学生证配套使用,一人一证一卡。不得冒名顶替、一人多卡。若违规办理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 完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
3. 优惠卡须写入学生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以便验证学生身份,只有信息完整准确才能成功购票。
4. 取网购车票时,应确保优惠卡内信息与在12306网站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一致。
5. 优惠卡内的乘车区间仅限于“学校――家庭(父母)所在地”往返,不得随意填写、用作他用。否则将不予办理。
6. 优惠卡内写入的乘车区间,起止点正确的写法应为铁路火车站站名。站名前不能带所属省、市名称,站名后不能带县或镇名称。字样,否则将无法识别,导致无法取票。
三. 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
7. 我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实行两级管理,学院负责资格认定和审核把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和受理实施。
8. 严格限定学生购买火车票次数。每人每年限制购买优惠票次数为4次,且仅限于寒暑假期间使用,否则将无法使用(五一、十一期间等时段火车站均不能购买学生优惠票)。
9. 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会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10. 新生办理优惠卡时学院须集中办理、严格审核,并保证学生乘车区间的准确性。老生重新办理(除次数用完或消磁外)学生本人须提交个人申请,学院学生办公室盖章审核后,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1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学期放假前1-2个月集中办理优惠卡及充磁等事宜,具体的办理时间及方法以当年的通知为准。其他时间均不办理充磁及补卡等相关事宜。
各学院要增强服务意识,按照相关文件及学校通知精神,做好本院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购票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寒暑假学生购票工作的联动性,提高工作效率。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