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15浏览次数:3122

各学院:

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和《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1-2012学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全校共计32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各学院初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

1、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1015-1019

2、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均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3、各学院按照学校初选分配的名额(见附件3)及评选通知规定的条件展开评选,评选结果要在本学院公示五天。

4、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推荐学生名单严格按照推荐顺序统一填入《2011-2012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2)。

各学院1019日下午4:00前将推荐学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及个人申报材料(200字事迹介绍;1-2张生活照(横向,像素在700万以上,并十分清晰);2010-2011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复印件)报送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仿宋体、小四号)发送到学生处易赛娇邮箱282122209@QQ.COM。《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请以学院名称+姓名命名,如:“法学院郑义”。所有材料均需本人手签。

51019日中午1点在师生活动中心213抽签,1022日下午200在师生活动中心121教室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推荐名单。

6.获奖人员推荐名单在校园网及学工在线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将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推荐最优秀的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激励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为提高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与科学性,请统一使用教育部制定的表格,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杜绝出现评选标准过于宽松,评审把关不严,材料填报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二)学生申请和学院初审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具体要求为:

1、序号:与汇总表学生编号顺序、学生材料放置顺序一致。

2、标题:应填写(2011-2012学年),下发表格已统一填写。

3、姓名:与《2011-2012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致。

4、身份证号:与《2011-2012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身份证号一致,其中《初审表》在输入身份证号时请使用“文本格式”。

5、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选择“否”。

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必须一致。

如果学院选定的不是同范围的第一名,注意核实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以免导致学生投诉。

6、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

7、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统一填写1015

8、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时间:统一填写1016

9、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学院副书记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处必须为学院副书记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副书记签名;时间:统一填写1017

10.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11.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12. 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

鉴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上报时间非常紧促,各学院要抓紧时间,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学生处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11-2012学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32011-201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初选名额分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