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2浏览次数:2806

各学院:

20121129,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一时代解读,既饱含着对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深刻洞悉,又彰显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宏伟愿景,为党带领人民开创未来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梦”,深刻道出了中国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深情描绘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生生不息、不断求索、不懈奋斗的历史。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党[2013]2号)的文件精神,党委学工部(处)、团委决定,在2013年“江汉之春”校园文化节期间举办 “我的中国梦”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

一、指导思想

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广泛发动广大学生讲述自己亲历亲见的中国梦,用文章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二、活动主题及要求

(一)征文和演讲均紧扣“我的中国梦”主题:有梦想才会有希望,有希望才会有激情,有激情才事业,有事业才会有未来。“中国梦”里,有“强国”也有“富民”;“中国梦”里,有期盼也有实干。“中国梦”有大有小,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属于自己的梦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只有民族、国家全面科学发展,个人才能实现梦想。同样,只有每个人都充满激情和梦想,并不断的奋斗实干,“中国梦”才够美丽,才够坚实。

(二)参赛学生须围绕这一主题写作或演讲,尽情抒发自己的美丽梦想,阐释自己对“中国梦”的认识与评价,主旨积极向上。

(三)可适当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个人发展状况,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创新性地展开论述。

(四)征文作品的题材、体裁、风格、字数不限,可以包括文学创作、散文、诗歌、读书笔记、读后感等多种形式。演讲作品时间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三、活动时间

20133月—5月。其中征文截稿时间为510,演讲比赛决赛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加对象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五、参加办法

(一)征文比赛

1.初赛:在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参与的情况下,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初赛截稿及评选时间、作品为电子档或纸质档等事项由学院自行决定,最终由学院在初赛基础上推选代表本学院最高水平的作品交与学工部(处)、团委参加决赛。(推选篇数为各学院学生总数的2%,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评分标准可参考本方案附件。)

2.决赛:各学院须在规定截稿时间前完成初选,并将参加决赛的稿件统一打印纸质文档与电子档一并提交,以学院为单位投送至学工部(处)、团委(邮箱:jhunxsc@163.com,联系人:吴云龙,电话:18986133221)。学工部(处)、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出奖项。

(二)演讲比赛

1.初赛、复赛:在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参与的情况下,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初赛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学院自行决定;由学院推荐12名代表本学院最高水平的学生参加由学工部(处)、团委组织的复赛,通过复赛的选手进入决赛。(复赛时间为5月中旬;评分标准可参考本方案附件。)

2.决赛:经过复赛选拔出12名选手参加最后的决赛,学工部(处)、团委将邀请专家评委对决赛进行评审,评出奖项。

六、奖项设置

征文比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根据奖项将颁发相应证书及奖品,推荐校内外媒体发表,并在“2013年度学生工作评价体系”中进行相应加分。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3名,结果计入2013年校园文化节优秀组织奖评选。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鼓励广大学生参与,并按规定认真组织预赛。学工部(处)、团委将通过检查书面材料和宣传报道、抽查赛况进展、了解学生参与度等形式对学院组织情况进行检查,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依据。

2.征文和演讲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各学院须在初赛时严格把关,如在决赛时发现有抄袭或雷同者,取消该学院所有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