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征兵办关于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14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大学在校生、刚被大学录取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本人自愿,家长同意;
(二)年龄要求:按“全国征兵网”征兵系统规定执行;
(三)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的同时,要求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检标准》和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应征公民心理检测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 2014年5月;
(二)宣传发动阶段 2014年5至7月;
(三)报名初审阶段 2014年5月至8月5日;
(四)体格检查阶段 2014年6月至8月6日;
(五)政治审查阶段 2014年8月6日至31日;
(六)定兵送兵阶段 2014年9月1日至30日;
四、入伍后有关政策规定
自愿应征的大学生,有关政策按全国征兵网上颁布的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成立了征集学生入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工程”。各学院也要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指定专人作为征兵工作联系人,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律赋予的义务来完成;
(二)学校开辟大学生征兵工作“绿色通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安排暑期值班,为应征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每一个报名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都能入伍;
(三)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把宣传动员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包括在外实习的每一位学生。每个学院至少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毕业生发一封宣传动员的信或一条宣传动员的短信,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征兵程序、时间安排等;
(四)各学院在征集对象毕业或放假离校前,开展教育,准确掌握他们的联系方式,指定专人保持联系;在征集对象离校后,持续跟进工作,主动提醒学生到指定地点应征。
(五)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按照上级要求,指定专人做好入伍学生的后续服务工作。
附件:1. 江汉大学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进度安排
2. 江汉大学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书
3. 江汉大学2014年大学生征兵工作宣传口号
4. 江汉大学2014年应征入伍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