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9浏览次数:1991

 

关于做好2014年度直招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市征兵办公室、蔡甸区征兵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士官招收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招收士官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函授生、自考生、委培生和中专生),未婚,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截止当年7月31日);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证书编号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查验);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女性招收专业仅限于护理和通信、自动化技术),与总部明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严格一致;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士官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自行报到、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收专业

今年直招士官实行网上报名,4月10日开始,应招对象可登录(www.gfbzb.gov.cn)查询招收专业,提交报名信息。

四、阶段划分

(一)报名和初检初审阶段(5月底前)。士官招收采取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5月16日前应招学生到人民武装部(师生活动中心209室)报名。5月30日,校武装部组织应招学生集中到蔡甸区人民武装部初检初审。预招人员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已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二)体格检查阶段(6月20日前)。由蔡甸区武装部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标准和办法,统一组织到上级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组织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治审查、专业审定阶段(7月10日前)。应招对象的政治审查由所在区公安部门负责,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条件的规定进行。审定合格后,确定预招对象并签订协议书。

(四)复检复审和审核定兵阶段(7月底)。区武装部组织预招对象政治复审,市征兵办适时组织身体复查;对资格审定合格的人员,由区征兵办与招收部队共同研究确定后,将拟招收的人员名单逐级上报审核批准,并整理新兵档案(毕业生学籍档案必须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登记表》,学籍档案和成绩等学籍证明材料要作为《专业审定表》的附件,装入士官入伍档案)和办理相关的入伍手续。

(五)组织输送阶段(8月10日前)。由区征兵办根据市征兵办通知,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或按照部队要求组织入伍人员自行报到)。

 

 

                                      人民武装部

                 二一四年四月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