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3浏览次数:3302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鼓励学生树立自力更生、励志成才的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现根据《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4-201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核定(截至2014918日)

1. 设置在各职能部门的校级勤工助学岗位,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面向全校学生公布。

2.设置在学院的院级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拨的勤工助学经费情况,由各学院进行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和日常管理。

二、勤工助学岗位的发布(截至2014929日)

经审批同意设立的校级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将在学工在线网http://xsc.jhun.edu.cn/XscWeb/发布。请各单位、学院悉知。

三、招聘及面试(2014109日)

1.有意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可登录江汉大学学工在线网 http://xsc.jhun.edu.cn/XscWeb/下载 《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登记申请表》。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10913:30在师生活动中心101举办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

3.应聘学生凭学生证和申请表入场,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录取结果。并被录取学生签订《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录用学生按各部门规定时间上岗。

四、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

1.各用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汉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酬金标准为每小时8元。

2.各用工单位应由专人指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严格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考评、工资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工资表以纸质档和电子档两种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指导老师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从德、智、体全方位指导学生成长、成才。

4.上学期已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且用工部门要求续签的学生则不必填写《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登记申请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续签学生签订《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联系人:方云龙    联系电话:027-84230585

附件1:江汉大学2014-2015学年校级勤工助学岗位需求

附件2: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