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发布者:王配才发布时间:2016-09-26浏览次数:2565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鼓励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励志成才的正确价值观和人生观,现根据《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2017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核定

    1.校级岗位:指设置在各职能部门、附属单位的,由用工部门提出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后面向在校全日制学生公布。

    2.院级岗位:指设置在学院的,由学院进行人员配置和日常管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拨全年勤工助学经费额度。

  二、勤工助学岗位公开发布(截至 年924日)

经审批同意设立的校级勤工助学岗位需求将在学工在线网http://xsc.jhun.edu.cn/XscWeb/发布(见附件1)。

院级岗位由各学院自行发布。

  三、招聘及面试2015929日)

    1.有意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可登录江汉大学学工在线网 http://xsc.jhun.edu.cn/XscWeb/下载 《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登记申请表》。(见附件2)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于92913:30在师生活动中心101举办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

    3.招聘部门派专人到场招聘,应聘学生凭学生证和申请表入场,与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录取结果。并与被录取的学生签订《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录用学生按各部门规定时间上岗。

  四、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

    1.各用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汉大学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酬金标准为每小时8元,每人每月不得超过320元。

    2.各用工单位应由专人指导,同时严格做好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考评、工资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工资表以纸质档和电子档两种形式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过时不报视为主动放弃工资,原则上后期不补。

    3.指导老师应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从德、智、体全方位指导学生成长、成才。

    4.签约双方需秉承诚信原则,不得单方面毁约,签约学生不得一人身兼多个岗位。

  

    联系电话:027-84230585

   

    附件1:江汉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勤工助学岗位需求.xls  

     附件2: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doc  

     附件3:江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2016版.doc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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